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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鲁名师——胡博
    发布时间:2018-06-25 13:17          作者:admin          来源:山东省教师教育网         阅读:

    胡博,大学学历,一级教师。从教26年一直在一线从事听障儿童语训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荣获全国第三届康复技能大赛二等奖;市教学能手、潍坊和谐使者、鸢都十佳好家长、潍坊助学成果先进个人等荣誉;发表和获奖论文多篇;参与市课题3项;获省级优质课2次;获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评选一等奖;省市级教学比赛获奖十余次;2016年,入选“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人选。

    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启示

    (一)理念:行动的先行

    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离不开积极理念的倡导。其合作、开放、积极争取的观念很大程度上为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发展的环境。而在中国,不少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是学校的事、老师的事,这一思想限制了家长参与教育活动,让家长在参与的过程中一直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受,导致家校之间的沟通往往是单向的、被动的、消极的。同时,学校对家长并没有形成开放的态度,往往只有在开放日才能让家长进入课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因此,要想促进我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首先要改变观念,一方面要意识到学校与家庭在孩子教育中的不可分离与共同促进,形成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学校要逐渐增强对家长的开放态度,以鼓励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家长自身也要加强权利意识,发挥自身力量为孩子的教育与服务做积极争取。

    (二)立法:实践的后盾

    关于家长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美国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说明。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受法律保护,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特殊儿童家长的参与。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虽然个别条款中也提到了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但显得分散且笼统,无法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应尽快推进我国特殊教育立法,以具有效力的法律规范特殊儿童的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同时,借鉴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中关于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规定,思考在我国推行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应包含的内容、程度以及处理家长与学校分歧的正当法定程序。

    (三)技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一大特点是技术的支持。这种支持拓宽了传统意义上家校沟通的途径,同时为家长参与特殊儿童教育提供了多样化的资源。根据社会资源理论,在当今世界,人的成功取决于所能获得的资源有多少。因此,在我国,一方面应提倡特殊教育与其他专业(如信息技术)的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现有技术服务于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实践,如信息网络的建立与完善、班级交流群的运用、专项软件的研发等。

    (四)体系:顺利运行的保障

    美国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已初步形成“联邦政府—州政府—学区—学校—各类倡导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组织”体系。这些组成部分各司其职,又相互合作,为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这一体系上传下达,又相互补充,发挥了整体功能,促进了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因此,我国在推行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服务体系的设计与建设,实现多部门协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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