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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沂源县出台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3 11:46          作者:admin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名师、名校长群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县教育发展水平,结合山区教育实际,日前,淄博市沂源县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园)长遴选培养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每3年从全县优秀校长(园长)中遴选一次名校长(园长)建设工程人选,每次不超过10名,用3年左右时间,将名校长人选培养成为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校长。每3年从全县在职一线骨干教师中组织一次名师建设工程人选遴选,每次遴选沂源名师人选10人。用3年时间,将沂源名师人选培养成为在全市、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使其向教育教学专家的行列迈进。

    名师、名校长人选的培养实行周期制,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在培养周期内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制。名师、名校长人选的培养由县教体局统一规划,人选所在的镇(街道)教体办、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在培养周期内,为每位名师、名校长人选每年提供8000元的培养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名师、名校长人选所在镇办、学校从经费安排和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县教体局采取集中培训、国内高级研修、挂职培养、网络研修、课题研究、学术研讨、撰写论文专著等方式对名师、名校长人选进行培养。适时组织省内外教育专家力量对名师、名校长人选进行业务指导。

    在名师、名校长人选单位分别设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工作室由名师、名校长人选主持,建立专业工作团队。注重发挥名师、名校长人选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组织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专业成长。 (淄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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