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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建立起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
    发布时间:2019-07-15 11:09          作者:记者马喆 李欣          来源:央广网         阅读: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教育部明确,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可以做到“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的“三不愁”。

    山东考生王海青今年刚刚考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每年一万元左右的学费对王海青一家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今年5月起,各地陆续组织高中学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王海青和父亲决定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王海青说:“贷款比较方便,一次性给你交上,给家里也减轻点负担,贷款没有利息,以后再偿还,比较方便。”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一种是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标准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介绍,无论是生源地贷款还是校园地贷款,都确保“应贷尽贷”。陈希原表示:“今年,为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少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以及贷款学生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将贷款受理点‘下沉’至乡镇,把助学贷款办理点前移到学生‘家门口’,既方便又快捷。同时,各地推行合同电子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手机及网上预约办理等创新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助学贷款的受理效率。”

    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各种资助措施,全国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的“三不愁”。兰州大学校长严纯华说,要确保每名新生顺利入学。“入学前,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通过家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提前摸清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们全面启动‘奖、助、贷、勤、免、补、资、偿’资助模块,消除新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资助标准的逐步提高、资助范围的逐步扩大,全国学生资助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介绍,2018年全国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1亿人次。赵建军表示,我国基本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在我国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公民受教育权,促进了教育公平。

    赵建军表示,经过长期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全方位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他说,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要不断提高精准化水平。“在资助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放资助资金,要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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