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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经营场所
    发布时间:2019-04-03 11:41          作者:编辑:张娜          来源:沂蒙晚报         阅读:

      “去小卖部吗?”“不去。”“我请你。”“那走。”……对不少人,尤其是80、90后来说,学校的小卖部是他们学生时代最初的“江湖”,也是学生最向往的地方。这个月起,它们多数将正式宣布“退学”。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公布,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该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此,家长、学生和老师们又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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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区某小学附近的一处摊位上,中午放学后,不少学生来这里购买零食、小饰品等商品。

      记者调查: 城区学校少见小卖部 校外“五毛钱零食”受宠

      每天中午放学,距离城区某小学仅50多米的一家老家属院内的小摊前,总会挤满了兜里揣着零花钱的学生。这个小摊主要销售文具、小吃和简单的生活用品。相比文具、生活用品,零食货架明显更受欢迎,方便面、辣条、薯条、糖果、火腿肠等零食一应俱全。孩子们来这里购买辣零食的首要理由是“上了一上午课肚子比较饿”,五年级学生陈同学偶尔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她告诉记者,学校里没有开设小卖部,也禁止学生带零食入校。唯一能让他们解馋的就是放学后去校外的小卖部和小摊上大快朵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除少数寄宿制高中学校外,中心城区大多数中小学的校园内已难觅小卖部的身影,但学校外面的小卖部却十分受学生欢迎。这些小卖部的零食特别有“针对性”,是“专供”学生的,多是些价格便宜的“五毛钱零食”,有膨化食品、麻辣食品、油炸食品等,学生们购买较多的有辣条、干脆面。在市区金坛路某学校附近一小卖部里,除了学习用品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零食,天冷时小卖部还会卖烤肠、卷饼等。每逢中午、下午放学,小卖部就成了学生的集聚地,买上几包辣条,啃着方便面,再来杯奶茶,这几样成了学生们的标配。“我每天有五元零花钱,除了买笔和本子,大部分的钱都买了零食。”一名学生说。

      由于小学放学较早,有的学生被家长直接接走,有的被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学屋托管,独自买零食的现象相对较少,初中学生买零食的现象最为突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孩子在县城一所民办中学读初中,学校小卖部里的泡面最受欢迎,很多学生不去食堂吃饭,整天吃泡面,时间久了身上脸上起了很多痘痘。“孩子住校,家长没法监督,若是学校再不加以引导,孩子的饮食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对健康不利。”这位家长十分担忧。

      各方说法:校园小卖部“去与留”各方有话说

      在3月19日三部委出台的新规当中明确指出,自今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采访中,一些老师、家长对于校园要不要设立小卖部、超市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自控力好的学生来说,设不设小卖部对他们影响不大,但大多数未成年人自控力都不太行,每天盯着超市里有什么好吃的,不但影响孩子正常的三餐,不利于健康,还容易导致一些意外情况。”采访中,一位高中班主任老师告诉记者,学校超市往往会有学生聚集,学生中间难免有攀比情绪,如果因买东西而借钱等,也可能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除此之外,未成年人对于食品缺乏必要的鉴别力,口感好的垃圾食品往往是他们的最爱。

      而另一位高中老师则表示,对于校内超市,他的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校内设置超市,能实现学校的全封闭式管理,“如果学生需要出校门购买生活必需品,校外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都可能存在隐患,相对而言,校内统一管理安全性更高。”另一方面,确实也有少量学生三餐不好好吃,天天泡在超市靠零食充饥,影响了身体健康。对这种情况,他在日常课堂上曾多次教育引导。

      一名高二学生的家长李女士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她赞成加强对校内超市的监管,辣条、薯片什么的尽量少卖。但对于寄宿制高中来说,如果“一刀切”关停,对于孩子来说不太方便。“如果孩子肚子饿,或者缺文具,校内没有小超市,只能去校外买。一方面是安全无法保障,另一方面,校外卖的东西,不是更缺乏监管吗?”李女士说。

      此外,还有一些市民表示,校园小卖部、超市是他们学生时代的美好回忆,如果能规范运作,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专家说法:可考虑折中政策 学校负责进货销售 家长负责监督

      学校小卖部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采访中,临沂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表示,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堂供应的饭菜,校内商店、小卖部的零食、饮料,无不在人们高度关注之列。

      新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因此,校内小卖部禁止销售“三高”食品、“五毛”食品,甚至直接禁止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可以从源头上切断不安全食品的流入。但许多家长都见过这样的情景:每到课间休息或放学时,一些中小学门口或周边的小卖部里挤满了购买零食的学生。校内不让卖的,校外遍地开花。由此可见,有需求就有市场。仅仅关闭校园内的小卖部,实际是将食品安全风险从校内转移到了校外,此举很难从根本上治理学生购买“三高”食品、“五毛”食品问题。同时,将小卖部从校内赶到校外,不但没有让食品安全风险得到实质、有效的控制,甚至面对校外商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更加无力,也无权监管。

      学生对零食有需求、商家对盈利有需求、学校和主管部门有维护校园食品健康安全的责任,如何平衡三者以实现各方主体的关切,是政策制定者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根据所关涉利益的大小,此三者之间的价值位阶应该是:校园食品健康安全大于学生的零食需求大于商家的盈利需求。因此,如果无法实现三者平衡,首先舍弃的应当是商家的盈利需求,即关闭校园内的小卖部。但这又会直接影响学生对零食的需求。如果不想让学生继续去校门口买三无零食,就必须为学生提供可靠的零食获取渠道。解决不了学生对零食的需求,就无法真正实现校园食品健康安全。”该教授表示。

      “我有个建议,学校和家长不妨商议出一个‘零食列表’,选择一些健康安全的食品,由学校负责进货销售,家长负责监督。”该教授认为,这样既能保证校园食品健康安全,又能解决学生的零食需求。“可能有学校或家长会说,这样毕竟麻烦。但良好的社会治理本身就是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结果,认真参与,才会被认真对待。”

      沂蒙晚报记者 衣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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