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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要求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学生一同用餐
    发布时间:2019-02-22 08:27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青年报         阅读: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官网获悉,北京市教委于新学期前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中小学、幼儿园及高校等校园食品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知》要求学校严禁采购、宰杀活禽,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同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教委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以学校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通知》要求,对于采用外送餐供餐的学校,要严格供餐企业准入管理。供餐企业必须通过区教委统一组织招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区教委要加大对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要督促供餐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对供餐企业的日常工作把关,关注配送车辆、配送路程、用餐时长等有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和行为。

    学校外购集中用餐应当为当餐加工,不得采购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对于学校自建食堂,要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坚决做到食品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控、责任可究”。严禁采购、宰杀活禽,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

    还要严格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特别是远郊区实行自备井供水的学校须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供学生使用的饮水机和净水器要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并按照说明书进行水质净化设备滤芯的更换与清洗消毒工作。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果断进行处置。

    据了解,北京市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管理责任或履行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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